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工信产业〔2015〕150号)要求,现将河南闽源特钢(原安钢集团闽源特钢有限公司)金属镍及镍基合金系列产品技改研发项目1080立方米高炉(粗炼炉)1座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置换项目列入年度淘汰计划,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关于河南闽源特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docx
关于河南闽源特钢有限公司 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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