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留学回国服务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7-02-07
发布日期: 2017-02-20
发文字号: 豫人社办函〔2017〕17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7〕8号),现就我省2017年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三)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四)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五)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六)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本计划主要对在留创园内的创业企业支持,省部共建留创园内的创业企业请在上报材料中注明。 二、申报遴选 (一)各单位收到通知后,在各自范围内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对申报项目要严格把关,负责对项目申报人的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确保各项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二)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后,请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推荐上报1-2项人选。 (三)报送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盖章)。包括申报材料电子版及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三、时间及办法 请于2017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河南省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来函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提供申报人个人账户名、开户行、账号。 联系人:王付江 联系电话:0371—66363457 电子邮箱:hnrswang@163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顺河路32号450004 2017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河南省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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