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发布人:ZJ     发布日期:2017-02-28     文件号:豫财科〔2017〕1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现将《财政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5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56号)
                                2017年2月 日
【本文附件】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