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发布人:ZJ 发布日期:2017-02-28 文件号:豫财科〔2017〕1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现将《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现将《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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