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要求,我委委托河南省节能监察局于2017年3月13日至3月24日对全省电解铝企业开展了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核查工作,现将2016年河南省电解铝企业吨铝液交流电耗核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4月6日至4月12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文档的形式(署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我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以便及时核查处理。 联系地址:郑州市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1211室 联 系 人:季颖利 电 话:0371-65509953 电子信箱:hngxtjn@163.com
附件:河南省电解铝企业2016年吨铝液交流电耗核查结果汇总表.docx
2017年4月6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河南省电解铝企业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 核查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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