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
关于转发《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型煤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的通知
豫煤运﹝2017﹞12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现将《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型煤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2017年第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按照《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省煤管办已对抽查结果进行了公示,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型煤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2017年4月10日
附件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公布型煤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2017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2016年11月,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型煤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我局已责成相关省辖市、直管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 1. 型煤产品质量省专项监督抽查结果
2. 2016年型煤产品质量河南省专项监督抽查企业名单。 附件1-型煤产品质量省专项监督抽查结果.doc 附件2-2016年型煤产品质量河南省专项监督抽查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