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废止《关于 玉米深加工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改办产业〔2017〕6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结合当前玉米市场供求形势以及玉米深加工行业发展情况,现决定废止《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玉米深加工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15〕1017号)。玉米深加工项目建设的备案按照国务院令第673号的规定统一管理。   各地要加大对本地区玉米供求形势监测分析,加强玉米深加工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玉米供需平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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