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职业能力建设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省直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结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7-05-18
发布日期: 2017-05-22
发文字号: 豫人社办〔2017〕69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省直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结果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各省直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省直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进行年检的通知》(豫人社函〔2017〕54号)文件精神,省厅于3-4月对2016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省直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进行了年检。根据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自查和省厅抽查情况,经研究确定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等 72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为年检合格单位(附件1),河南省民政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等16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为年检不合格单位(附件2)。现将年检结果予以公布。年检合格且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到期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可换发许可证;对年检不合格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给予1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内不得开展鉴定工作,整改期满仍不合格者,依照有关规定吊销其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 附件:1。年检合格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名单(72家).doc2。年检不合格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名单(16家).doc 2017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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