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7〕6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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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7〕65号 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26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
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

豫政办〔2017〕6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促进履职尽责,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监督重点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目标,以严肃查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为重点,以集中督查和行政问责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办、监察主核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公务人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监督,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二、落实监督内容

  (一)加强中央交办督查核查事项落实。围绕中央巡视、督察和国务院大督查、专项督查等活动反馈的问题线索,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鲜明的政治态度、坚定的政治立场、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抓好调查核实和问题整改工作,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省政府相关部门、相关单位)

  (二)加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好四张牌”,建设经济强省、打造“三大高地”、实现“三大提升”、打响“四大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点项目、重要民生事项、重点资金安排落实情况,特别是在农村脱贫、环境治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转型“四大攻坚战”中,以及在落实我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落实国有企业投资、国有资产处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制度中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严肃依规依纪问责。(责任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省政府相关部门、相关单位)

  (三)加强省政府集中督查事项落实。在开展集中督查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落实成效,对省政府集中督查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完不成任务、落不到实处的,严肃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省政府相关部门、相关单位)

  (四)加强各级、各部门重点任务落实。对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监察机关处理。(责任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省政府相关部门、相关单位)

  三、明确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25日—6月10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召开动员会、视频会、专题会等形式,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进行部署;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11日—10月31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列出整改清单,逐项整改落实。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7年7月1日—10月31日)。省政府组织明察暗访小组,对自查自纠、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核查问责。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总结专项监督工作经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突出标本兼治,健全长效监督机制。

  四、落实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情况,省政府对省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结合实际,及时参照调整。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应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断将专项监督工作引向深入。

  (二)注重教育引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开展专项监督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强化思想教育,倡导担当负责、履职有为,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深入报道,宣传好作风、好典型、好经验,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级政府督查部门和监察机关要围绕监督内容,深入开展集中督查和暗访检查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突出问题,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要切实转变作风,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实效。要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四)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电话、网络、微信举报渠道,对问题线索统一归口收集,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及时有效处理。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探索容错纠错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突出问题。要坚持以案明纪、以案说纪,及时通报典型问题,强化震慑警示效果。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自查整改、工作调度、民主测评、服务回访、问卷调查等制度,强化问题导向,着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要健全激励机制,积极鼓励公务人员履职尽责,允许试错、宽容失败、鼓励担当,进一步倡导敢为的风气、提升会为的能力、营造想为的环境。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于每月10日前报送问责情况,每季度最后一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11月3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王光辉 省政府督查室

  电 话:0371—69690950

  邮 箱:duchachu2009@126.com

  刘 明 省政府纠风办

  电 话:0371—69699019

  邮 箱:liuming@henan.net(内网)

      hnjfb@126.com(外网)

  附件:全省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监督责任追究情况统计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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