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厅函[2017]116号文件开展全省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职业能力建设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厅函[2017]116号文件开展全省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7-06-14
发布日期:  2017-06-21
发文字号:  豫人社办函〔2017〕154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厅函[2017]116号文件开展全省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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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省属技工院校:为开展好我省2017年度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督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技工院校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以下简称“资助政策”),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11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一、认真筹划,周密组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地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方案,科学严谨地安排好核查工作;要组织得力人员,建立资助工作专项检查组,对所属技工院校全部检查一遍,并做好本级的自查工作。6月底前,各技工院校完成自查;9月15日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完成对所属技工院校的核查及本级自查。二、逐项排查,逐条梳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技工院校要认真学习专项核查通知精神,对照116号文中所明确的四大项二十多条内容,逐条逐项排查、梳理,列出问题清单,明确哪些方面存在问题,问题存在于哪些单位,真正摸清本地本单位资助管理工作状况。三、认真总结,严格整改。各单位完成核查(自查)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研究办法,对于能纠正的问题立即纠正,不能立即纠正的要拿出办法限期整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省属技工院校要围绕基本情况、存在问题(附问题清单)、处理办法、整改措施和下步打算等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18日前(省属技工院校于9月1日前)报送至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省厅将根据各单位检查总结情况组织重点抽查,并做好迎接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和全国技校资助办检查准备。联 系 人:杨哲理联系电话:(0371)69690103电子邮箱:653821905@qq.com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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