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后)管理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准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等41个单位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7-07-11
发布日期: 2017-07-25
发文字号: 豫人社办〔2017〕107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准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等41个单位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中直)有关单位,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博士后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拓展博士后研发平台,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经专家评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批准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等41个单位(见附件)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博士后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有关部门,思想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博士后工作在科研创新、人才培养、文化传承、服务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把博士后工作纳入本地人才培养工作大局中,制定科学的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 二、做好工作指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要及时通知本次获准设立基地的单位,督促其尽快做好开展博士后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为新设立基地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三、认真开展工作。新设立基地单位要根据《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7〕59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有关博士后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人员落实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博士后管理工作细则,逐步建立完善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推进博士后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抓紧与我省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高校、科研院所联系,尽早确定博士后联合招收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 (三)按照各自申报设立基地时提出的研究项目,结合现阶段重大科研任务,抓紧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选聘工作,按照公开招收、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对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进行认真筛选,加强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资格的审查,严格按照规定条件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四)认真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和使用工作,重视博士后研究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为博士后研究人员营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创新氛围,使其潜心研究,多出成果,在科研和生产实践中,逐步培养出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青年人才。 (五)积极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的博士后管理人员培训活动,熟练掌握博士后工作政策,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博士后管理人员队伍。 各设站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和本省关于博士后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复合型、战略型和创新型博士后青年人才队伍,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我省博士后事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新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名单.docx 2017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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