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我省区域创新能力建设水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7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方案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7〕1284号)(见附件)的要求,我委拟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按照《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0〕2455号)的有关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编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并进行严格审查、择优推荐。二、拟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已于2016年9月20日前批复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且本级政府已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或有明确的财政资金安排计划。(二)所在产业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明确的范围,能为解决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提供关键共性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三)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中心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中心拥有的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科技计划或行业标准制定任务。(四)拟申报单位需围绕本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至少与1家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立长久合作共建机制。(五)同一个承担单位(法人)只能申报1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三、请于2017年9月1日前,将申建方案纸质版一式4份(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及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见附件)正式行文报送我委,同时电子版采用U盘形式报送,我委将组织专家对上报方案进行论证并择优上报。 联系人:任奥博联系电话:0371-69691194联系邮箱:hngkj@126.com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7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方案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7〕1284号)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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