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律顾问 拟聘任人员的公示 |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豫政〔2015〕8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豫政办〔2017〕4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35号)的有关规定,我厅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经过定向邀请、初审研究、考察确定等程序,共确定我厅法律顾问拟定人选2名,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9月13日至9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有关人选有异议,请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规处反映。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据。 联系电话:0371—69690063 附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律顾问拟聘任人员名单 2017年9月13日 附件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法律顾问拟聘任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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