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公示

    按照《培育发展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指引》(豫科〔2016〕155号)有关要求,由主管单位推荐,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厅办公会研究决定,拟确定第二批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1家。现将名单给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7年9月19日至9月25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均可向省科技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注明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注明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异议若涉及保密内容需事先说明。
    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对外科技合作处    0371-86235090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0371-86539160
    通讯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机关纪委2207房间
    邮政编码:  450008    附件:第二批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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