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技工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的 通知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主题分类:  职业能力建设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技工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的 通知
成文日期:  2017-09-13
发布日期:  2017-09-22
发文字号:  豫人社办〔2017〕139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技工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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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省属技师学院:为全面提升我省技工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推动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师资队伍专业化发展,促进技工教育课程改革,根据《河南省技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14—2018年)》(豫政办〔2014〕61号)精神,经认真研究论证,决定实施河南省技工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实施期限为2017—2018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技工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坚持技工教育“突出特色、高端引领、多元办学、内涵发展”原则,补齐信息化建设短板,重点推进我省技师学院信息化建设,力争通过1—2年的集中建设,整体提升全省技工教育信息化水平。(二)支持范围。信息化提升工程支持范围为全省技工院校中办学规模较大且具有一定信息化建设基础的省级以上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和特色中职学校。根据院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结合学院信息化建设现状等,将省政府首批认定的11所技师学院作为河南省技工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项目院校,支持其开展提升示范性的“信息化校园”建设(见附件1)。(三)建设任务。2017年10月—2018年9月,集中实施信息化提升工程。建设期满后,“信息化校园”项目学校应在满足基本教学和管理需要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信息化软硬件条件,重点加强网络精品课程、仿真模拟实操实训系统等建设,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并达到《河南省技工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标准》(附件3,以下简称“《建设标准》”)有关要求。 二、实施内容(一)资金安排。信息化提升工程所需资金采取“省级财政补助为主、地方财政支持和项目院校自筹为辅、鼓励企业和民营资本投入”的多元方式实施。建设总投入不低于550万元,其中省财政给予一次性400万元补助。项目学校可争取同级财政和主管部门给予补助,可采取调整支出结构等办法自筹解决,也可争取企业和民营资本支持。(二)方案编制。项目学校应结合自身信息化基础条件和《建设标准》的明确要求,统筹安排、合理规划资金,认真编制《河南省技工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方案》(见附件2,以下简称“《建设方案》”),明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各项目院校应于2017年9月29日前,将填写好的《建设方案》(需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省属院校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一式4份,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三)论证批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学校上报的《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审核,并予以批复。各项目实施院校应在获得《建设方案》批复后,按计划组织实施。(四)时间节点。各项目学校应于项目资金下拨后9个月内完成85%以上的建设任务(含设备或软件的安装调试、检查验收等);2018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达到《建设标准》要求。(五)检查验收。项目学校应在2018年10月20日前上报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的总结报告。总结报告需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检查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省属院校的总结报告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根据工作安排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终期检查验收。 三、资金管理(一)资金使用。省财政补助资金可用于信息化建设所需硬件设备以及教学、实训、管理所需软件和信息化资源等。不得用于项目学校购置土地、楼房建设及装修等基本建设支出,不得用于信息化培训、人员经费、“三公”经费、偿还贷款、支付利息、捐赠赞助、对外投资、抵偿罚款以及与信息化建设无关的其他支出。(二)资金管理。项目学校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财政资金使用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实行分账专项管理核算,专款专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办理。 四、工作要求(一)健全机制,明晰责任。项目院校应成立由院校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并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建设,加强校内统筹和协调。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指导、管理监督,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实施完成。(二)协调同步,内涵发展。项目建设要与当地经济产业和“四化”同步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网络互联和云计算技术优势,积极借助多元力量,构建院校中心机房、服务器、网络、仿真实训系统环境等基础设施,结合实际,经济高效地为学生和院校提供服务;要遵循兼顾服务社会、科技优先、资源整合、开放共享的原则,遵循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突出技工教育专业化、信息化、多元化办学特色,深化校企合作,努力提高技工教育的办学水平。五、联系方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李 哲     武化雨联系电话:0371—69690370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D509房间电子邮箱:hnjnzx@126com省财政厅联系人:许莹莹联系电话:0371—65808606 附件:1.首批河南省技工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学校名单.doc             2.河南省技工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方案.doc             3.河南省技工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标准.doc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2017年9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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