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技工院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职业能力建设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技工院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7-09-22
发布日期:  2017-09-25
发文字号:  豫人社办〔2017〕155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技工院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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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为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安全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及校园和谐稳定,现就加强全省技工院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对于保障技工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研判学校安全形势,盯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要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把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防范学校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明确学校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安全随事走的原则落实每一位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责任,切实做到学校安全工作“十有”:即有领导、有机构、有专人、有职责、有制度、有督促、有重点、有投入、有考核、有奖惩,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坚决追究责任,绝不手软;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安全工作小组,将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位,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常态化。二、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大检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各技工院校安全隐患自查排查工作的全过程督查,着重督查各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着重督查学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的情况,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落实到位;着重督查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的落实情况等。各学校要定期或在各个关键时间节点自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校园在建工程、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治安、消防、食品卫生、校园校舍、校园周边及传染病防控等重点安全领域,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遗漏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要特别在以下方面开展专项整治:(一)组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进一步加强对教学楼、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艺术馆、校内商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并将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是否符合要求作为检查重点,切实提高学校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的能力。(二)组织开展学校治安防控专项整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与安监、公安、消防、住建等有关部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强化学校及周边安全监管工作;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对学校安保工作的检查和指导,配合学校做好反恐防暴应急演练;要督促学校切实提高安全防范和快速反应能力。(三)组织开展校内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要积极协调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建筑施工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校内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要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和层层转包行为。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会同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建设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责令停工整改。三、开展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技工院校安全工作纳入督导评估体系和学校工作奖惩制度,对学校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技工院校要针对薄弱环节,结合实际,对学生开展经常性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建立安全意识,掌握应对安全事故的必备常识和避险技能。(一)抓好学校日常安全教育与管理。各技工院校要紧密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引导学生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特别是要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尊重民族习惯,根据民族特点合理安排学生的饮食、住宿等日常生活,促进不同民族学生友爱互助、共同进步;要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管理。(二)抓好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各技工院校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有效载体,广泛开展公共卫生、网络(信息)、防范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的安全教育,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其避险能力;要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以及卫生、气象、地震、质检等部门的联系,聘请有关人员担任校外辅导员,配合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制定应急疏散预案、组织疏散演习等活动;要加强对家长(监护人)的公共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家长的安全教育和监管责任意识。(三)抓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通过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等方法,及时化解涉校矛盾纠纷,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食品卫生、文化等方面的秩序。(四)抓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各技工院校要进一步健全学校传染性疾病预防和食品卫生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增强学生卫生防疫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五)抓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技工院校要切实重视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问题,从“立德树人”的根本出发,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对有心理问题学生的监测、干预、跟踪、建档等工作机制,及时缓解学生因就业、学习、经济、家庭、情感等原因而产生的压力和困惑,引导学生理性面对困难和问题,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六)抓好预防欺凌和暴力宣传教育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校园霸凌事件,提高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帮助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不参与欺凌和暴力行为;要加强法制教育宣传,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要建立欺凌与暴力伤害的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机制,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依法依规采取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在做到真诚帮助、力促转化的同时,也要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配合公安机关,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四、认真排查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学校在检查过程中,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要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隐患责任和隐患预案,切实落实整改措施,通过现场监督整改、严格整改验收等措施,确保整改效果。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抓住不放,要组织“回头看”,做到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确保隐患真正消除。对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整改责任不落实和安全措施不到位的,要严厉查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技工学校要抓紧依据本通知开展自查工作,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属学校加盖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后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根据学校自查情况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技工院校进行检查并形成本市安全检查报告,加盖市(县)局公章后于2017年10月16日前报送省厅,省厅将在10月中旬组织检查组对全省技工院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联系人:李哲       联系电话:0371-69690108报送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D423B,请以EMS的方式邮寄,谢谢! 2017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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