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进展督查和交流活动的通知(豫工信办节〔2017〕123号)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进展督查和交流活动的通知》(工厅节﹝2017﹞941号)要求,为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加快项目实施,做好项目跟踪评价工作,工信部将组织开展对我省2017年已申报通过的5个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进展督查和交流活动,并对重点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现就我省前期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重点梳理总结本地区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申报组织情况、项目实施总体进展、存在的问题、项目管理模式及机制建设等总体情况,对进一步完善绿色制造专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形成汇报材料。 二、项目汇报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汇报为主,内容要突出重点、亮点和创新点,重点阐述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的核心技术突破和预期成效,体现项目实施对带动行业绿色转型和区域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具体内容框架见附件)。各项目要结合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实施方案,重点梳理项目建设内容、指标设置情况、核心技术突破及预期成效、工作计划等内容。 项目各承担单位应认真总结提炼项目实施中的标志性工程,特别是对相关行业和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新工艺、新突破、新亮点,并将其纳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汇报材料。 三、每个项目的汇报材料建议在3000字以内,PPT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工作布置和组织协调,并负责督促各项目牵头单位及时上报汇报材料。汇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邮寄至河南省工信委节能处(郑州市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WORD版和PPT请于10月26日下午下班前发送至hngxtjn@163.com。 督查和交流活动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及电话: 河南省工信委节能处 黎长枫 季颖利 0371-65507661附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内容框架.doc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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