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2016年,我委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法制办和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用法治机关建设统领各项制度建设,主动作为,扎实推进,重点围绕政府立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法治培训、规范权力运行、化解行政矛盾纠纷等主要环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规范政府行为,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我委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建设职权法定、运行规范、公开透明、权责统一、廉洁高效的法治机关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if !supportLists]-->一、<!--[endif]-->“五项举措”保障法治机关建设顺利开展

一是制定印发了《河南省发展改革委2016年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将今年确定为法治机关建设“推广年”,对2016年法治机关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举措和责任单位,共确定工作目标8项,目前已基本完成,进一步提高了全委法治机关建设水平。二是出台了《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规范权力运行机制,通过对行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进一步规范,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三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制度。对我委在涉及规划制定、重大项目审批、具有重大影响的价格调整、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时,先征求法制机构意见,经法制机构提出审核意见后,由我委委务会研究通过,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内容的合法性。今年以来,经法制机构审核把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近20项。四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的要求,今年以来我委出台的10余件规范性文件,全部履行了制定规范性文件所必经的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并及时向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备案率达到100%。五是进一步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在以往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强以法规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法律顾问在我委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劳动人事争议、签订合同、日常法律咨询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共为我委提供法律服务50余次,代理我委出庭应诉10余次。

 二、“三个确保”保证立法协调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确保《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河南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2016年年底前顺利出台。今年省人大、省政府将我委的《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河南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列入2016年审议项目,将修订《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制定《河南省政府投资条例》、《河南省产业集聚区条例》3个立法项目列为2016年立法调研项目。为了确保《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河南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的顺利出台,我委组织相关处室多次进行调研、召开座谈会,反复修订草案,目前,已将草案提交省政府,等待省政府常务会审议。二是确保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及时高质量的反馈。今年以来,我委共办理国家发展改革委、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等转来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近40件。对每件转来的法律法规草案,在征求相关业务处室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认真研究,结合我委的职能,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及时反馈。三是确保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落实省政府通知要求,对我委起草并现行有效的近200件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提出清理意见并及时上报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经省政府同意,我委会同省工信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商务厅和省政府法制办对全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省直部门制定的招标投标有关规定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91件,保留83件,其中,省辖市、直管县45件,省直有关部门38件,并按照要求将保留文件编制成文件目录,在我委和省政府法制办门户网站同时进行了公示。目前文件已经省政府批准并正式向社会公布,未列入目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作为法律法规依据。

三、“四个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落实国家简政放权要求。2012年9月份以来,国家发改委取消审批事项41项、下放地方审批事项44项。对国家发改委下放地方的44项审批事项,其中明确由省级承接的23个事项,我委已全部承接并落实;对国家发改委下放地方但没有明确承接层级的21个事项,我委保留9项,下放市县12项。报请省政府出台了我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共取消水泥等15类项目核准,将风电站核准等14类项目核准权下放市、县。及时公开“两个清单”。对我委职权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报省编办核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将“两个清单”中的每项职权的依据、运行流程、时限要求等,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2016年2月,按照国务院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及时报请省编办将权责清单中7个事项相应删除,同时对我委门户网站对外公开的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二是落实政企、政资、政事、政社彻底分开。推动政府投融资公司市场化转型,出台了《关于促进政府投融资公司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着力推动各级政府投融资公司建立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增强企业活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对代管企业充分放权,积极支持推动我委代管的投资集团、铁投公司两家企业加快薪酬、考核、用人等市场化改革,充分激发企业活力,调动企业管理的积极性。三是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成运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12358价格举报信息平台、内网电子政务办公平台等“放、管、服”五大平台,充分发挥平台在事中事后监管服务的作用。目前,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建成投用并实现与国家平台贯通,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于6月底上线运行,7月份与全省18个省辖市平台实现交易信息互联互通,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开通运行,实现全省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12358”价格监管平台已建成183个四级联网坐席,全国第二,电子政务内网办公平台功能逐步完善,运作良好,使各类行政权力“进系统、留痕迹、可追溯、能监督”。四是落实精简整合投资项目报建事项。围绕推动简化和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抓紧解决“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问题,我委印发了《关于规范报建审批事项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的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全国人大6部法律修法要求,对所有投资项目,将环境影响评价等6项行政审批,由核准或审批前完成,改为开工前完成;对企业投资项目,将节能评估和审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2项行政审批,由核准前完成,改为开工前完成。对我委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进行精简,取消企业投资项目银行贷款承诺、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电网接入意见等18项核准前置审批;对采用招拍挂供给土地的企业投资项目,在办理核准手续时取消土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前置审批;取消由核准前办理改为开工前办理的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意见等核准申报材料95项,优化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31项,精简优化申报材料近30%。

四、“五个公开”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我委在在做好审批、规划、计划等政务公开的同时,积极推进价格收费、重点项目建设、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五个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坚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一是做好权力运行清单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和省本级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涉及收费目录清单及行政职权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二是做好政府制定价格信息公开。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15个工作日内在省发改委网站公开,并公开调整的项目、标准、执行期限等。三是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工作。根据价格工作职能,认真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加大清费治乱力度,并及时做好清费成果公示工作。四是做好信用工作信息公开。“信用河南”已于2015年底开通,建立了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发布平台。网站设立信用动态、信用查询、政策法规等多个实用性很强的窗口和栏目,公开信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各地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等信用信息。五是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铁路、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批准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重大设计变更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

五、“四项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了《河南省发展改革委2016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对全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依据我委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对行政执法权力进行了分解,建立了岗责体系,并结合行政审批权力下放适时进行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的修订,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二是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出台了《河南省发展改革委2016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方案》,推进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进一步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公正执法。开展系统内服务型行政执法试点培育工作,推荐宝丰县物价检查所列入全省第一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加强行政指导工作,开展了优秀行政指导案卷评选活动,评选出优秀案卷2份,上报省政府法制办。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有关要求,制定印发了我委关于做好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梳理了行政调解依据、明确了行政调解职责、建立了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参加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微电影微视频大赛,推荐优秀微电影一部。三是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按照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结合发展改革系统的工作实际,印发了《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普通类)>、<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价格类)>、<行政许可文书格式范本>和<行政强制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要求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于2016年7月30日起参照使用,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文书的格式。四是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印发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明确了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范围,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了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监督。

六、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实现“两个100%”

今年以来,我委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仍保持较高的发案率。前10个月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0余件,面对复议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的形势,我们通过强化处内协同配合,引进专业人才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严格做到了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全部案件,复议案件的及时办结率达到100%,全年未发生一例因未在法定时限办结案件引发的矛盾纠纷。为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和矛盾,我们既重视采用行政调解化解矛盾和纠纷,也不断加大对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监督力度。在今年已办结的40余起行政复议案件中,经调解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结案的17件,占案件总数的42.5%,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共撤销或确认违法不当行政行为13件,占案件总数的32.5%,纠正和规范了不当行政行为,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应对行政诉讼案件11件,目前全部审结,全部胜诉,胜诉率达到100%。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积极参加应诉,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取得法院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了较高的案件胜诉率,维护了我委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为我委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七、“五次培训”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水平

今年以来,我委组织法治培训4次,举办《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专题讲座1期,5次培训共培训人员近500人次,大大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使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以案说法”力度,组织委内干部旁听项目审批、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精心编制 “七五”普法规划,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切实为“七五”普法谋好篇、布好局。

2016年,我委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距离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工作压力依然很大,工作任务还很繁重。今后,我委将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主动适应法治工作新形势,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着力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法治培训,不断提高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推进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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