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后)管理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7-11-22
发布日期: 2017-12-07
发文字号: 豫人社函〔2017〕472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省教育厅、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印发河南省百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2〕32号)精神,为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组织领导,结合工程指导协调小组成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以下简称指导协调小组)成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 工作职责贯彻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人才队伍建设的部署,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批准的任务要求,研究工程实施中的重点问题,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审定发布全省工程实施细则和工作部署,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二、 工作机制(一)指导协调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各成员单位会前可向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议题建议,经办公室研究后确定会议议题。(二)指导协调小组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对知识更新工程的部署;交流、通报工程进展情况,研究工程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三)指导协调小组会议的主要内容形成会议纪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贯彻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四)指导协调小组负责检查和督促各地各领域工程实施工作,并指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有关重点领域成立相应的指导协调小组。(五)指导协调小组下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承担指导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三、 调整后的成员名单组 长杨 韫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副组长路宝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成 员王 伟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副调研员冯轩友 省教育厅人事处调研员 高洪涛 省科学技术厅科技人才开发处调研员 房建平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教育处副处长李怀建 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副处长刘延宾 省财政厅会计处副处长张玉峰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副处长葛显斌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副处长邢军伟 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副处长钟 岚 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副处长傅月笙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副处长张红岩 省交通运输厅人事教育处副处长王红英 省农业厅人事处调研员张敬旗 省商务厅人事处调研员王亚斐 省文化厅人事科技教育处副调研员王金河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技教育处处长王立央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副处长景春义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从业人员服务处副处长胡军华 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处长李 亚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副处长刘康峰 省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教育处处长办公室主任:葛显斌(兼) 2017年11月22日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