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中原学者”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中原学者”管理办法》(豫科〔2017〕168号)要求,经个人申报、专家评审、报批审定等程序,现将2018年度“中原学者”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2017年12月19日至12月2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河南省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须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71- 65956235
    监督电话:0371–86561631
    联系邮箱:kjtrcc@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409房间
    邮政编码: 450008
    附件:
    1.2018年度“中原学者”获得者名单
    2.“中原学者”异议表河南省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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