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三门峡、南阳市人民政府,邓州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河南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河南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29日附件:河南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