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中昶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电价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中昶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电价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7〕68号 安阳、商丘市发改委,省电力公司、相关发电企业:河南中昶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两家发电企业电价申请收悉。按照国家相关电价政策,现通知如下:一、河南中昶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屋顶光伏电站(1MWp)项目,2016年备案且并网发电,按程序申报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后自机组并网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98元执行。二、夏邑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火电镇(20MWp)项目,按程序纳入2015年年度指导规模、2016年6月30日前已依法合规全部建成并网,按程序申报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后自机组并网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其接网工程补助按每千瓦时1分执行。2017年1月19日豫发改价管[2017]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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