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16年、2017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并对全部项目实施绩效检查评估的通知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职业能力建设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16年、2017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并对全部项目实施绩效检查评估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8-01-29
发布日期:  2018-02-05
发文字号:  豫人社函〔2018〕18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16年、2017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并对全部项目实施绩效检查评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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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省直各有关项目建设单位:
         2009年,河南实施省部共建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以下简称“工程”)以来,省政府先后规划建设了361个各类工程项目。为全面掌握项目建设绩效,按照《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绩效考核细则》规定,现对全部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绩效检查评估,并对2016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45个项目开展终期检查,2017年45个工程项目实施中期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一、检查验收依据

(一)《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若干意见 》(豫政〔2012〕60号)

(二)《河南省人民政府深入推进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4—2017年行动计划》(豫政〔2014〕36号)。

(三)经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批准的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中的建设内容。

 二、检查验收内容

       (一)2010年至2016年建设项目

检查通过项目建设购置的设备设施实际运转情况;固定设备的管理登记情况;各类技能人才培训开展情况和绩效评估。具体包括:

1.项目管理:针对项目制定的长效管理制度。

2.设备现状:检查项目所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维护、实际使用率及实训基地管理运行等相关情况。

3.绩效评估:根据《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绩效考核细则》要求,检查评估各类项目运行情况和区域辐射带动作用及社会效能。重点检查项目建设单位所承担的各类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如:项目建设单位自项目建成以来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中的成效、培训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情况等) 

  (二)2016年、2017年建设项目

检查项目建设是否按要求推进,阶段目标是否实现,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合理等。具体包括:
         1.资金使用:检查省级奖补资金及各项目单位承诺配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主要提供:资金支付凭证、固定资产账目等)

2.设备招标:检查是否按照项目申报书申报的设备数量进行全额招标以及招标设备到位情况。(主要检查:招投标资料、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工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等) 

    三、检查验收步骤
        按照项目单位自查自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组织检查评估(省属项目建设单位由主管单位组织实施检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统一验收的步骤实施。

(一)全部建设项目检查评估。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各自承担的项目类型和建设时间分项整理汇总。佐证材料要详实,要按年度分类汇总,并填报《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培训绩效情况统计表》。
        (二)2016年项目检查验收。项目建设单位于2018年2月28日前完成对2016年启动建设的各类实训基地的设备招标购置、资金使用管理、资产账目以及项目建设产生的社会效能和辐射带动作用等进行自查自评。各项目单位自查自评结果要准确、真实,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自查自评报告(附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建设招标合同复印件及实训基地设备购置明细),正式行文上报申请终期验收。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申报书、资金使用账目、培训情况原始档案、设备招标文件、购置设备的发票、新购设备的固定资产账簿等材料整理归档,以备检查。

(三)2017年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督导。各地各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7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豫人社职业〔2016〕47号)规定,及时提出2017年工程项目中期验收申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部门验收达标后向省人社、教育、财政部门提出拨付第二批省级资金的申请(省属学校按归属由主管单位验收后提出中期检查督导以及资金拨付申请;资金拨付申请需附项目建设单位自评报告及加盖公章的招标合同复印件和设备购置明细)。对不提出验收申请的单位视同项目建设中期进度不达标,不予拨付第二批省级以奖代补资金。
      (四)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检查评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当地财政、教育部门根据项目单位自查自评报告等情况,抽调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检查评估小组,负责对所属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评估。检查评估情况要以书面形式联合行文上报(附项目建设单位自评报告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设备招标采购合同复印件和购置设备明细)。相关项目请于2018年3月15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教育系统省属项目学校分别报送教育厅职成教处。

(五)省厅统一验收评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联合第三方服务机构,结合各地检查评估情况,于2018年3月25日至6月30日期间检查验收。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此次终期检查验收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综合评议等形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检查验收。开展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是督导项目建设成效的重要手段,各有关市、县、项目建设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验收小组,集中时间和精力搞好项目终期检查验收工作。
     (二)严格制度,准确把握检查验收内容。检查验收涉及项目到位资金落实的有关文件、票据,项目设备招投标的标书、签约合同以及设备验收清单、发票、实物、固定资产账目等,任务重、内容多、责任大,因此要高标准、严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项目实施内容作出准确评价。
     (三)注重实效,督导项目建设发挥好社会效益。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工程,是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的重要举措。要通过此次检查验收和督导,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形成合力,促进各地实训基地项目建设进度,提升技能人才培训能力,服务好区域经济发展。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电话:0371—69690370 
        邮箱:hnjnzx@126.com

        省财政厅社保处:
        联系电话:0371—65808705
        邮箱:tsbc2004@126.com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联系电话:0371—69691878
        邮箱:henanzhijiao@126.com 
        省教育厅高教处: 
        联系电话:0371—69691869
        邮箱:gaojiao802@163.com

附件:1、××××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情况统计表.docx

             2、XXXX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培训绩效情况统计表.docx

             3、2010-2017年度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名单.docx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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