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8-01-24
发布日期:  2018-02-11
发文字号:  豫人社办〔2018〕8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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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为适应现代岗位技术技能发展和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变化的实际情况,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更加规范、科学、合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年9月15日印发的《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对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进行了重新修订,原《关于修订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4〕2号)同时废止。现将新修订的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岗位工种设置目录修订情况目前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存在大量人数较少的工种,这些工种已不适应现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和社会发展需求,严重阻碍和制约了我省工考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变化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培训、考核工作,省工考中心分别举行了工勤技能岗位水利类、机电类、建设类和质检类工种归并专家论证会,其他类别工种征求了省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专家学者和相关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代表的意见,并征求了各市、县工考管理部门的意见。此次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修订共计归并112个工种。修订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由20类290个工种调整为20类178个工种。二、严格按修订后的工勤技能岗位工种开展工作(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培训考核工作要在修订后的工种目录范围内开展。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修订后的工种名称和工种代码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申报岗位等级培训和考核。(二)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及时了解岗位工种设置变化情况,并按修订后的工种参加岗位等级培训和考核。三、进一步规范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对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修订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各市、县工考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需增加岗位工种设置的,应及时提供省(部)级以上有关岗位工种设置的正式文件或职业标准等材料,报省工考中心批准后方可增设新的岗位工种。 附件: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归并设置目录(总表).doc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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