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第二批国家级及2017年省级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发挥绿色制造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河南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节〔2017〕85号)《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的通知》(豫工信节〔2017〕280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推荐工作。经申报单位自评价、第三方评价机构现场评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评估确认以及专家论证、公示等环节,确定了河南省国家级及省级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其中国家级绿色工厂8家、绿色园区2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1家;省级绿色工厂12家,省级培育类绿色工厂28家,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扶持先进绿色典型,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引领行业和地区绿色转型,要加强对绿色制造名单内有关单位的管理和指导,对不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单位,及时向我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报送有关情况。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应于2018年3月30日前在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上对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自我声明,并于今后每年1月15日及7月15日前分别对上一年度及半年度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自我声明(更新),展示绿色制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鼓励省级绿色工厂按照国家级绿色工厂的要求进行自我声明;列入培育类名单的企业三年内再次申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对不按要求进行信息声明以及不再符合绿色制造示范评价要求的,特别是存在弄虚作假、瞒报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问题及违法违规的单位,将从示范名单中除名,并对该单位及其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通报。   附件:河南省第二批国家级及2017年省级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pdf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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