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科研院所:   根据《河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豫工信节〔2018〕29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我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进一步培育壮大省内绿色制造第三方服务力量,促进形成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的绿色制造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绿色制造相关领域的公共服务能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决定组织开展河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第三方服务机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面向企业提供工业绿色发展涉及的能源审计、能效评估、能源检测、清洁生产、环保技术咨询、资源综合利用咨询等服务,协助工信部门开展工业绿色发展政策、标准和规范研究的河南省辖区内第三方服务机构及中央企业、国家级科研机构的分支机构均可申报(遴选为工信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的机构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开展评价工作的办公条件,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稳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三)在本行业、地区具有较强影响力,从事节能与绿色发展相关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50%以上,热能、机械、自动化、环境工程、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10人; (四)拥有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技术规程和节能、节水、污染防治管理要求,经培训合格、掌握清洁生产审核方法并具有清洁生产审核咨询经验的专职技术人员不低于7名,其中至少2人具有高级职称证书,及至少5人具有中级职称证书(或能源环保相关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五)具备开展能源审计、评估、检测,环保技术咨询、清洁生产审核,以及资源综合利用咨询等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支撑服务能力; (六)具备开展能源审计、评估、检测,清洁生产审核物料平衡测试、能量和水平衡测试等基本检测分析器具、设备或手段;具备国家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等有关业务资质优先; (七)近三年具有在拟服务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业绩不低于3项,或环境影响评价、能源审计、节能评估、节能规划等相关咨询服务业绩不低于5项; (八)近五年主导或参与过节能与绿色发展领域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计划或政策研究项目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优先。 三、申报程序 (一)按照自愿原则,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委提出申请,并按要求编写提交河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服务机构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 (二)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河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第三方服务机构名单。 四、有关说明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申报文件和申报材料(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请于2018年4月6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三)河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第三方服务机构是工信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创建的必要扩充。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且具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服务能力的单位,优先推荐申报工信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 联系人:王佳凝  黎长枫 电  话:0371-65507661 邮  箱:hngxtjn@163.com   附件:河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服务机构申请报告 .doc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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