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外 [2018]5号各有关单位:
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及《河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实施办法》(豫科条〔2002〕28号)的规定,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度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的通知》(豫科外〔2017〕22号)文件要求,河南省科技厅组织相关专家对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实验动物许可证进行了年检。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等59家单位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合格(详见附件)。 附件:2017年度河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结果汇总表2018年3月20日
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河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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