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全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为充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改革开放40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科技创新发展取得的重大成果和突出成就,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加快提升公民科学文化素质,为新时代全面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西部科技创新高地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按照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8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69号)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决定举办2018年全省科技活动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主题
    时间:2018年5月19-26日
    主题:科技创新 强国富民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动员号召全省科技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西部科技创新高地,依靠科技创新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让科技发展成果更多更广泛地惠及全体人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助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重点活动内容
    2018年科技活动周在活动内容安排上,突出科技创新支撑强国富民这条主线,统筹设计各项活动,充分展示军民科技融合、科技创新重大成就,充分展示科技成果转化催生的新产品和新产业,增强人民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自信心和自豪感,服务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1. 军民科技融合成就展示。军民融合发展是从国家发展和安全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复杂安全威胁、赢得国家战略优势的重大举措。通过展示军民科技融合创新成果,彰显军转民、民转军对科技经济和社会民生发展的促进作用,推动社会公众强化国防意识,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
    2. 科技创新成果展示。展示科技创新重大成就,呈现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展示重大科技成果、重大科研装置,凸显科技创新在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公众理解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
    3. 科技支撑美好生活体验。针对公众对科技多样化需求,展示科技自身高质量发展成就,举办互动、体验、参与性的科技活动。面向青少年、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部队官兵开展针对性强、趣味性高的公益活动。针对科技热点问题,组织专家进行通俗化讲解、实验演示、互动体验。推出适合少数民族、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特点的科普活动。
    4. 公共科技资源开放。推进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向社会开放,激发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科学兴趣。推进各类科研机构、大学、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园区向社会开放,各类科普场馆、科普基地向社会开放。
    5. 科普宣传活动。加强科普宣传,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媒体在科学传播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创新创业人才,倡导科学文化,提升公众科学文化素养,鼓励求真务实、勇于探索的科学行为。结合生产生活需求,开展节能低碳、环境污染防治、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禁毒教育、防震减灾等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环境保护和灾害防范意识。
    6.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宪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关于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认识,推动我省公民科学素质、法律素质提升。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部门工作重点任务,创新活动形式,拓展活动内容,依托优势资源,举办各具优势和特色的活动。
    三、工作要求
    1. 统筹协调、细化方案。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和资源统筹,充分发挥各级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科技活动周实施方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办好今年的科技活动周活动。请于2018年4月30日前,填报《2018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2018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2. 精心组织、讲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细化的实施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配合全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做好相关重点活动。组织举办各类活动,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提高科技活动周活动实效。
    3. 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部门要重视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组织动员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基层,及时全面地宣传科技活动周情况。加强电视科普宣传、重视新媒体科普宣传,创新科普宣传方式,拓展科普宣传载体,扩大科技活动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4. 做好总结、不断提高。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请各地各部门于5月31日前向科技厅政策法规处提交科技活动周总结、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其中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对2018年度科技活动周优秀组织单位和人员,将推荐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给予表彰。
    5.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及电话:董雅松  林  洋 (0371)65506252  65907334
    电子信箱:kjtzfc@163.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311室    附件:1. 2018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
          2. 2018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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