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法制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人社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8-05-26
发布日期: 2018-06-04
发文字号: 豫人社办函〔2018〕156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人社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机关有关处室,省公务员局,厅属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18〕7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27号)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准确把握新阶段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服务型行政执法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执法关系和谐的重要举措,大力深化服务理念、有效改进执法方式、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执法效果显著提升、示范作用明显增强,省厅和各地人社部门的工作经验相继得到人社部、省政府的肯定和推广,服务型行政执法成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个有力抓手和闪光亮点,有力推进了人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但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型行政执法仍处于初级阶段,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标准还不够统一,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作用还未充分发挥,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服务观念不牢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意识不强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人民群众对人社行政执法的满意度还有待提高。2018年,省政府对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回头看、强调研、补短板”的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面对新阶段、新要求要积极作为,注重分析实情、规范服务、打好基础、升华提高。目的是放缓节奏、分析实情、打好基础。结合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回头看”,就是要总结近年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实事求是地看待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强调研”,就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办法;“补短板”,就是针对一些工作积极性不高、完成质量不好的执法部门和人员,强化指导帮助,提升短板和弱项。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紧围绕工作主题,扎实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着力实现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由探索型向规范化转变,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由经验型向标准化转变。二、切实做好重点工作(一)强化示范点建设。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办法、培育标准和培育内容,对已命名的示范点进行再培育、再提升,对达不到标准、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加大指导力度,限期改进,使示范点名副其实;同时加强对辖区基层执法单位的指导,注重质量、淡化数量,以更加严格的标准,积极培育新的服务型执法示范点,推动示范点培育工作逐步规范化、精细化。省厅将对各地培育的示范点进行指导检查,对经指导后仍停滞不前、不具有示范作用的已命名示范点,撤销其示范点名称;对工作成效明显、示范作用突出的基层执法单位,推荐为我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中,择优重点打造、推荐一批标兵单位,带动工作向更高水平提升。(二)开展大调研活动。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6月中旬前以5年来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推进情况为主题,以辖区各基层执法单位为样本,以执法中服务理念的融入程度、柔性执法方式的运用水平、利用“互联网 ”创新监管方式的具体举措、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下步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为主要内容,开展认真细致的调研活动:要按照深入调研、梳理问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的步骤,深入基层执法单位,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摸清底数,分类采取措施,有效解决问题;要根据调研情况,梳理服务型行政执法推进中存在的亮点、难点和弱点,针对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意见,形成详细的调研报告;要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通过现场观摩、研讨交流、督促指导等方式,“条块结合”精准发力,有效补齐工作短板。省厅将组织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开展调研,汲取基层智慧、总结基层经验,进一步推进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至少上报一篇调研报告,省厅将组织评选优秀调研报告。(三)持续创新工作方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在服务执法对象上,找准推进工作的新支点、契合点,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上下硬功夫。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指导。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指导工作规范(暂行)》《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和《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指导文书使用说明》,探索梳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深入推进行政指导,积极预防和纠正违法行为。二是认真做好行政调解。积极开展人社执法行政调解工作,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调解文书使用说明》,规范行政调解案卷,探索建立行政调解数据采集、汇总和综合分析制度,为行政决策、依法监管等提供数据支持和信息服务,从源头上减少争议纠纷的发生。三是创新监管方式。通过数据共享,探索将企业信用、投诉举报等各方面数据进行汇聚分析,提升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真正让监管落地。四是改进执法方式。深入推进互联网 人社行政执法,将互联网与行政执法有效融合,加强行政执法网上服务、执法信息共享,探索推进行政执法事项的网上咨询、网上办理和网上意见反馈。三、狠抓工作任务落实(一)强化组织领导。2018年是服务型行政执法新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今后几年谋求新发展、新突破的基础之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任务已经分解细化(见附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梳理工作任务,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采取措施,补齐短板,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二)强化服务理念。近年来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理念普遍得到较大提升,但是在基层执法实践中仍然存在着执法监管方式简单机械、以罚代管,违法以行政指导、行政调解代替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等问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充分认识到服务型行政执法不是要减弱执法力度、降低执法标准,更不是要脱离执法职责去搞服务,而是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核心内涵,它要求行政机关不能仅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条文机械执法,还要遵循公众参与、非强制手段优先、最小利益侵害等法律原则、法律精神进行理性执法;要注重教育引导,防止和纠正错误认识,注重将服务型行政执法与“放管服”改革要求紧密结合,拓展监管渠道和平台,塑造人社执法新形象。(三)强化总结宣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开拓新载体、新形式,尝试采用微博、微信、微电影、微视频等新载体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经验和成效,不断扩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社会影响力,促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 附件: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任务表.doc 2018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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