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河南证监局、河南保监局、省政府国资委、省税务局、省知识产权局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河南省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工作的函》(豫科〔2018〕97号),经单位申请、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将洛阳、开封、新乡、许昌、鹤壁和焦作等6个省辖市作为河南省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地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8月23日至8月29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向省科技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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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邮箱:hnkjjr@126.com2018年8月23日
关于河南省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地区遴选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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