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实施河南省“811青年人才工程”的意见》(豫人社〔2012〕35号)精神,为加快我省高层次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专业技术人才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学术技术水平应分别处于国内或省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和世界、国内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或2项以上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3.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社科类奖;4.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义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2篇以上;6.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7.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世界或亚洲三大赛或全运会中获得奖牌,为我省体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8.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9.在文学、艺术、图书、新闻、出版等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10.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11.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二)产业创新领军人才为更好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811青年人才工程”主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本次推荐工作单独设置产业创新类人才申报指标。产业创新类人选除应具备专业技术人才的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 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大数据及网络安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航空经济、生物医药、生物育种、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引领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中非公企业的核心研发人员。2.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有效组织并引领创新团队,组织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二、推荐程序推荐工作由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推荐的人选必须经过专家评议和公示程序(涉密人员可不公示),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基层单位一般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推荐人选。中央驻豫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人选,同一基层单位人选只能通过同一渠道申报,不得多头申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合格人选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人选进行公示(涉密人员可不公示),报请省政府批准。三、工作要求(一)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分配的申报指标推荐人选,首先从符合条件的省辖市(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中推荐人选,不得超指标推荐。为确保推荐人选质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对各地各单位上报人选审核时,凡不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退回其材料,空出的指标不再递补。不得推荐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二)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领导,严格选拔条件、标准和程序,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严肃性,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在推荐时,要聚焦“三区一群”建设,根据我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对人才的需要,突出重点,全面覆盖;要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学术水平高、成长潜力大、取得突出业绩和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推荐出来;要与本地、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紧密结合起来,所推荐的人选原则上已列入本地、本单位的人才培养计划,能体现本地、本单位的人才技术优势和产业发展特色;要充分照顾行业、领域、学科平衡,避免推荐人选过度集中于某一行业、领域、学科。各省辖市推荐人选要有县以下基层代表。(三)各地、各单位在做好省级人选推荐工作的同时,还要按照“811青年人才工程”培养目标的要求,根据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组织好省辖市(厅)级和直管县(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四)此次申报工作通过“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进行,实行无纸化申报。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系统使用方法,指导申报人选正确填报,严格审核,确保报送的数据信息规范详实。本次推荐工作开展情况及人选质量,将纳入我省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工作考核范围,作为今后各项选拔推荐工作部署和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四、推荐材料(一)书面材料。综合报告2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综合报告以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单位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二)电子数据。通过“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http://expert.hnzjgl.gov.cn报送。《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使用手册》请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专业技术人才”专栏,或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nzjgl.gov.cn查阅。    书面材料须于2018年11月6日前通过机要交换或邮政快递的方式寄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619A室),无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电子数据上报时间为11月7日— 11月9日,超出此时间段选拔管理系统接收端口将关闭。                                       2018年9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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