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河南省创新示范专项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及省委工作会议精神,为全力打好创新驱动发展牌,进一步突出项目牵动、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创新能力,激活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我省将启动实施“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即省级层面部署实施十大创新引领专项、省市联动谋划实施百项创新示范专项、市县主体推动实施千个创新应用专项。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为加快推进“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实施,建立备选项目库,现组织开展河南省创新示范专项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按照“省市联动、以市为主、链条设计、示范带动”的原则,围绕省主导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壮大升级,结合各地特色主导产业升级和各行业产业创新需求,统筹省市创新资源,聚焦关键共性技术,坚持体系化布局、全链条设计、一体化实施,联合实施目标导向明确、产业化前景良好的创新示范专项,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带动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提升。
    二、组织方式
采取“市谋划先启动、省择优后支持”的方式,由各地各部门先行凝练筛选,论证实施一批市级创新示范专项,并择优推荐上报纳入省级创新示范专项备选库。备选项目经省科技厅组织高层次专家战略咨询后,择优确定省市联动实施的创新示范专项。专项备选库采取动态管理机制,定期补充征集,成熟一批、启动一批。
    三、征集范围
    根据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度情况,此次项目征集包括列入2018年度计划并给予经费支持的项目,以及2018年评审立项、列入2019年度计划拟给予经费支持的项目。
    项目应重点面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获财政经费支持额度一般在50万元以上(如为验收后补助项目,须给予一定比例的立项启动经费),包括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或省直部门对所属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立项并经费支持的项目,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或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对驻豫央企和中央驻豫院所立项并经费支持的项目。
    四、基本条件
    (一)项目要符合省、市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整体技术创新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先进地位,能够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重大创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提升产业创新水平、巩固和扩大产业优势地位,带动产业集群式发展。
    (二)项目已获得地方或部门立项和经费支持,须对照项目征集范围有关情况说明,提供地方或部门下达的立项和经费支持文件等证明材料。
    (三)项目重点依托省创新型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引领型企业,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实施,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单位应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
    (四)项目绩效目标明确,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做到细化、量化、可评估。
    (五)项目单位为企业的,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
    五、推荐程序
    各主管部门对立项并经费支持的重大创新类项目进行筛选,择优确定拟推荐项目,组织相关项目单位填写备选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主管部门汇总并填写推荐备选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连同项目基本情况表,以及相关的立项及经费下达文件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同时发送电子版。
驻豫央企和中央驻豫院所按照属地原则通过所在地市推荐上报。
    六、报送要求
    此次备选项目征集不要求报送项目申请书、预算申请书等正式申报材料,相关材料申报将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地各部门尽快安排部署,认真组织筛选推荐,有关材料于2018年10月26日前报送至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郑州市政六街3号)2号楼905室。
    七、联系咨询
    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路  林  0371-65953368
    省科技信息研究院:董广萍  0371-65995172
    电子邮箱:hnskjtjhc@126.com
    附件:
    1.河南省创新示范专项备选项目基本情况表
    2.河南省创新示范专项推荐备选项目汇总表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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