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豫发改基础函〔2012〕354号文的函 豫发改基础函〔2018〕215号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各融资银行: 鉴于《河南省城际铁路运营亏损补贴暂行办法》(豫政办〔2014〕166号)已印发实施,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有关要求,经研究,《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城际铁路运营补贴政策的函》(豫发改基础函〔2012〕354号)文件予以废止。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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