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2018〕209号
各有关省辖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根据《河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决定认定宝丰农业科技园区等12家农业科技园区为河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名单见附件),建设期为3年。
请有关省辖市科技局和园区所在地政府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园区规划和建设实施方案推进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不断完善创新平台和体系,集聚创新资源,将园区建设成主导产业优势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农业科技园区,努力推动园区成为农业创新驱动发展先行区、农业供给侧改革试验区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为全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2018年度河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名单2018年12月27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认定宝丰农业科技园区等12家园区为河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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