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评价办法》(豫科〔2017〕156号)要求,经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省科技厅审查公示,现公布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名单。“科技小巨人”企业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三年,“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培育期自发文之日起三年。
各主管单位应将“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作为科技管理工作的重点服务对象,集成各类科技资源优先支持,引导“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持续开展创新活动,逐渐成长为“科技小巨人”企业,助力“科技小巨人”企业做大做强,逐步发展成为行业领军企业,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骨干龙头创新企业提供源头支撑。 附件:
1.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名单
2.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名单2018年12月29日
关于公布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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