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0001-01-2019-00007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18年12月24日 |
标 题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推进体育强省建设三级联创三个带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豫政办〔2018〕87号 | 发布时间 | 2019年01月08日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河南省推进体育强省建设三级联创三个带动
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18〕8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体育局制定的《河南省推进体育强省建设三级联创三个带动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24日
河南省推进体育强省建设
三级联创三个带动实施意见
省体育局
(2018年12月24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健康中原2030”规划纲要》,加快我省体育强省建设,推进河南体育事业全面发展,根据《河南省建设体育强省规划纲要(2013—2020年)》,结合我省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作为发展体育事业的主体,把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健康幸福和加快推进体育强省建设为奋斗目标,深化体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在全省大力推进体育强省建设三级联创三个带动(省级以创建体育强省为抓手,市级以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为抓手,县级以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为抓手,通过备战奥运会、全运会带动竞技体育整体实力提升,通过竞技体育的引领带动全民健身热潮和群众体育发展,通过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的全面发展带动体育产业发展和体育消费),持续发展体育文化、科技、教育等各项事业,凝神聚力,上下联动,努力实现建设体育强省目标,为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做出应有贡献。
二、三级联创三个带动主要目标
(一)体育强省目标
到2020年,全省要努力完成《河南省建设体育强省规划纲要(2013—2020年)》提出的任务要求:形成较为完善科学的体育发展体系,体育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位居中西部前列,具有中原特色的体育强省格局基本形成。具体目标为:
1.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市体育场馆设施比较完备,城乡公共健身设施便捷适用。
2.各地形成特色鲜明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建成规范有序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3.以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活动月、节假日和农闲季节为节点,以场地建设、组织体系和健身活动品牌为支撑,建立完善以活动指导、体质监测、市场消费、信息供给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4.推进河南省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
5.加强城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山水等自然条件,嵌入式地大规模建设群众身边的公共体育设施以及健身步道、登山步道等户外运动设施,建设贯通河南东西的全民健身、老年健身示范工程,改善各类人群体育活动条件,加强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积极构建以省、省辖市大型场馆为主体,以县(市、区)场馆设施为支撑,以乡镇(街道)体育健身场所为基础,覆盖行政村(社区)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
6.建立健全以各级体育部门和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为主体,以俱乐部和健身站(点)为依托,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骨干,以民间体育组织和全民健身志愿者为补充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到2020年,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25万以上,所有乡镇(街道)、城市社区建有体育组织,行政村和新型农村社区体育健身站(点)覆盖率达到80%以上。
7.关注和满足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的健身需求,组织开展工间操、广播操等日常体育锻炼活动,定期举办各类人群运动会。
8.实施一市一品牌、一县(市、区)一特色、一乡镇一亮点的精品带动工程,着力打造春节期间全民健身系列活动、“三山(太行山、伏牛山、大别山)同登”登山健身大会、“环中原”自行车公开赛、“乒动中原”乒乓球大众公开赛、“豫冠”足球联赛、河南网球球王争霸赛、中华轩辕龙舟大赛、老年人文体健身优秀节目大赛等特色活动品牌。积极参加残奥会、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等群众性体育比赛。
9.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体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青少年每人掌握2—3项运动技能(含智力、个人、团体项目)。学校每年定期举办运动会,组织学生经常参加体育活动和竞赛。青少年体质明显改善,在校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10.到2020年,全省85%的县(市、区)建有青少年体育组织、校外活动中心和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120—150所武术特色学校。
11.竞技体育重点项目在全国优势明显,形成具有河南特色的重竞技、武术、水上、射击、自行车、游泳、田径、球类、航空优势项目群,以及乒乓球、网球、体操等潜优势项目群。
12.实行职业化的竞技体育项目数量和参赛成绩居中西部前列,使球类、武术类、部分社会体育项目职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不断提升竞技体育项目职业化发展水平,力争组建多个条件具备、在全国有影响的高水平职业俱乐部。
13.形成多元化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训练模式和职业化的赛事联动发展模式,注重高水平教练员梯队体系化建设。
14.进一步优化竞技体育项目结构和布局,壮大队伍规模,力争2020年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人数达到1200名,我省运动员在奥运会、全运会上具备更强的竞争实力。
15.以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为重点,建立健全重大赛事备战工作指挥系统,提升数据、信息科学化管理利用水平,提高训练突发事件处理和赛场应急处置能力。
16.加强省运会等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赛事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竞争与协作机制,提高办赛质量和综合效益。顺应体育市场发展需求,整合全省竞赛组织资源,加强政策引导,促进体育竞赛社会化,调动各地和社会力量办赛积极性,建立完善举办国内外重大赛事及社会各类竞技比赛的多元化运行机制。
17.积极推进训练、科研、医疗、管理、保障一体化建设,建立符合竞技体育发展规律的训练管理体系,实现管理集约化、训练科学化、保障基地化。
18.积极申办全国综合性运动会。
19.加强体教结合,强化青少年三级训练网络建设,抓住选材、培养、输送、跟踪四个环节,以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为依托,以重点体校、体育中学和单项运动学校为重点,以中等体育运动学校、竞技体校为龙头,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构建适应竞技体育发展需求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20.到2020年,建成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000个、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500所、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105个,85%的县(市、区)恢复县级业余训练,在训青少年规模大幅增长,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选材标准更加科学。
21.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培育一批体育产业品牌。
22.积极构建以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和体育彩票为重点,以体育产业基地(单位、项目)、园区为抓手,以行业指导和市场管理为保障,体育与相关产业互动发展,规模、结构、布局合理的体育产业发展格局。
23.积极举办足、篮、排三大球职业体育赛事,打造郑州少林武术、焦作太极拳、郑开马拉松、安阳航空运动、信阳自行车等知名赛事品牌。
24.创新体育彩票营销方式,增强市场竞争力,确保我省体育彩票销售额稳居全国前列。
25.加快体育产业基地规划建设,争取成功创建1—2家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积极承接体育产业转移,打造一批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产业品牌。
26.重视体育文化教育事业发展,深入做好体育文化遗产及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整理、保护和利用工作,提升我省体育文化影响力。
27.实行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8.重视体育文化的传承创新,开展武术等传统项目进校园活动。
29.做好体育科技工作,改善体育科技基础条件,提升体育科技成果转化水平。
30.加强对科学选材、基础训练的研究,搞好重点运动项目科研攻关,提高训练监测、运动创伤防治和营养恢复水平。
31.加强体育系统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完善体育科技服务管理制度,建立体育科技保障平台,推进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
32.实施人才培养专项工程,建立完善体育人才发现、培养、评价、选拔、交流、引入、激励、保障机制,加大对体育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力度。
33.切实加强运动员基础教育,提高运动员文化素质。改革完善教练员岗位培训制度,提高教练员素质和科学训练水平。完善人才成长激励政策,建设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体育人才队伍,满足体育事业发展需求。
34.完善落实财政、金融、土地等方面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的政策,切实落实国家对体育产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35.建立完善体育激励机制和运动员社会保障机制,县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对优秀运动员在文化教育、重新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各级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和体育部门要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加强对运动员职业转换的社会扶持,对退役运动员自主创业给予政策性支持,建立健全相关社会保障制度。
36.以“互联网 体育”为支撑,以智慧体育综合服务为抓手,整合我省体育信息资源,建设河南省智慧体育综合服务平台,打造集健身教学、场馆信息、竞赛服务、体育产业、运动处方等为一体的综合网络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我省体育信息化水平。
37.加强体育对外开放,增强在科技、教育、人才培养、产业经营等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意识。充分发挥少林和太极两大拳种发源地的资源优势,深化我省与国内外武术团体的交流与合作,支持武术特色院校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办学或设立分校,组织和打造更多武术文化演出团体。
38.重视和加强体育宣传队伍和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合作,把握正确导向,弘扬体育精神,为体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9.破除体育发展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推进体育市场化职业化、体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引导社会力量进入体育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提供新增体育产品和服务,鼓励社会组织参与体育管理和服务,努力形成政府和社会共同推动体育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目标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本地相关规划、政策,为体育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建立完善各级政府全民健身领导协调组织和机制,省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全民健身组织达到全覆盖。
3.完善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工作数据库。
4.建好各级体育部门、体育总会和单项体育运动协会。
5.将全民健身纳入本地健康中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核体系,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政府年度工作计划。
6.制定全民健身工作相关规范和评价标准,建立工作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估机制。
7.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向体育社会组织开展购买服务工作,提高社会组织承接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
8.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组织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技能展示、交流活动。
9.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10.建有包括“两场三馆”(即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广场、体育馆、游泳馆〔池〕和全民健身综合馆)在内的市体育中心或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县(市、区)、乡镇、村全民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95%,城市市区形成15分钟健身圈。
11.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用地达到人均室外0.3平方米以上,人均室内建筑面积0.1平方米以上。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12.加强体育场馆管理和安全维护,建立健全体育健身设施管理维护机制,健身器材完好率达到90%以上。
13.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率达到80%以上。
14.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实现“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一乡镇一亮点”。
15.定期按届举办市、县级综合性运动会,每年举办或承办市级以上体育赛事活动10次以上。
16.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17.促进区域内外体育交流,指导、扶持和调动社会力量举办、承办群众体育活动。
18.促进各行业、系统和各类人群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19.学校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体育运动时间,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校运动会。
20.在校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80%以上。
21.鼓励幼儿园开展亲子运动会。
22.加大国民体质监测力度,建设标准化的市级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中心(站)。
23.所属县(市、区)建有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中心(站)比例达到100%,有条件的乡镇建有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
24.完善国民体质测试服务数据库,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5.建设国家、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体育运动学校等各类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构,全市至少建成1所国家级或2所省级高水平体育人才后备基地。
26.提高业余体育训练水平,形成项目优势群,在省级以上重大赛事上成绩优异。
27.向省级以上运动队输送优秀运动员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8.赛风赛纪良好,无兴奋剂事件。
29.加强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制定本地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命名一批市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或项目。
30.做好省级体育产业基地申办工作。
31.加强体育产业统计,建立本地重点体育产业单位名录库。
32.推进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33.培育本地具有地方特点的体育产业,体育产业总规模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34.体育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行风评议得到社会好评,体育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对体育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3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政治、组织、作风、纪律、党风廉政和业务建设不断加强,体育发展环境、政治生态良好。
36.发展本地体育文化、体育教育、体育科技和对外交流事业。
37.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各类媒介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形成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体育发展良好氛围。
(三)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目标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本地相关规划、政策,为体育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建立完善县级全民健身领导协调组织和机制,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组织达到全覆盖,组织作用发挥良好。
3.完善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工作数据库。
4.建好各级体育部门、体育总会和单项体育运动协会。
5.将全民健身纳入本地健康中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核体系,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政府年度工作计划。
6.制定全民健身工作相关规范和评价标准,建立工作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估机制。
7.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向体育社会组织开展购买服务工作,提高社会组织承接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
8.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组织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技能展示、交流活动。
9.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10.建有包括“两场三馆”(即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广场、体育馆、游泳馆〔池〕和全民健身综合馆)在内的县级体育中心或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县(市、区)、乡镇、村全民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县(市、区)城区形成15分钟健身圈。
11.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用地达到人均室外0.3平方米以上,人均室内建筑面积0.1平方米以上。全县(市、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12.加强体育场馆管理和安全维护,建立健全体育健身设施管理维护机制,健身器材完好率达到90%以上。
13.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率达到80%以上。
14.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实现“一县一特色、一乡镇一亮点”。
15.定期举办县(市、区)综合性运动会,每年举办或承办县级以上体育赛事活动10次以上。
16.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17.促进区域内外体育交流,指导、扶持和调动社会力量举办、承办群众体育活动。
18.促进各行业、系统和各类人群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19.学校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体育运动时间,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校运动会。
20.在校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80%以上。
21.鼓励幼儿园开展亲子运动会。
22.加大国民体质监测力度,建有标准化的县级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中心(站)。
23.有条件的乡镇建有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
24.完善国民体质测试服务数据库,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5.县(市、区)建有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建立市级体育人才后备基地。
26.加强体教结合,提高业余体育训练水平,在市级以上重大赛事上成绩优异。
27.向市级以上运动队输送优秀运动员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8.赛风赛纪良好,无兴奋剂事件。
29.加强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制定完善本地体育产业规划并推进实施。
30.培育并命名县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或项目。
31.加强体育产业统计,建立本地重点体育产业单位名录库。
32.推进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33.培育本地具有地方特点的体育产业,体育产业总规模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34.体育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行风评议得到社会好评,体育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对体育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3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政治、组织、作风、纪律、党风廉政和业务建设不断加强,体育发展环境、政治生态良好。
36.发展本地体育文化、体育教育、体育科技和对外交流事业。
37.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各类媒介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形成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体育发展良好氛围。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我省推进体育强省建设三级联创三个带动作为发展契机,抢抓机遇、顺势而为,推动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要建立省、市、县推进体育强省建设三级联创三个带动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使命担当,研究制定推进体育强省建设三级联创三个带动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二)健全制度,整体推进
要研究制定推进体育强省建设三级联创三个带动相关政策、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手机等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地大力宣传推进体育强省建设三级联创三个带动目标和要求,积极营造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全省形成合力、整体推进。自2018年开始,采取各地体育部门牵头申报、省体育局牵头考核评定的方式,严格按标准在全省创建一批河南省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推动体育强省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三)强化考核,加强保障
由省体育局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组成河南省推进体育强省建设三级联创三个带动工作检查组,每年对申报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的有关省辖市、县(市、区)进行审核,对体育强省整体推进情况作出综合评估。从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三级联创三个带动引导专项资金,对申请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的省辖市、县(市、区),按照分类给予政策扶持,形成上下共同联创相互带动的有力态势:
——建设体育场馆设施:原则上按省、省辖市和县(市、区)、社会(企业)模式投入。
——举办省级体育竞赛及活动:原则上由省本级安排竞赛及活动资金。
——设立体育学校、俱乐部等青少年业余训练场所:原则上由省本级支持训练专用器材或设施。
——发展具有本地特色或优势的体育产业:优先推荐体育产业投资基金。
——获得检查组最终考评认定的省辖市、县(市、区):授予相应荣誉牌匾,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宣传,创建结果纳入年度全省体育工作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