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盐业主管部门、盐业市场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69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19号)精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我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进行了审核以及食盐定点企业证书换发工作。
经审核,我省有134家企业符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规定的相关条件,准予颁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现将通过审核换证的食盐定点企业名单通知各单位。
附件:1.河南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名单.xlsx
2.河南省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名单.xlsx
2019年1月21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河南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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