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 录第一部分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 河 南 省医疗保障局 2019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附件: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概况河南省医疗保障局为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目前三定方案尚未公布,我局仅对部分预算进行公开。一、河南省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三定方案尚未公布,暂不公开。二、河南省医疗保障局预算单位构成我局部门预算为省局机关部门预算。第二部分河南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收入总计13万元,支出总计13万元,我局为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没有2018年预算收入支出数据,故不做对比分析。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收入合计13万元,为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处转隶的专项业务费用,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支出合计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13万元,占100%,为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处转隶的专项业务费用支出,主要为保障全省医疗保障管理工作的业务经费。另外省财政厅安排我局参与分配(财政代管)项目有:省直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费,省属煤炭企业关闭退出矿井和撤销单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补助-省级,省属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资助资金-市县万元,省属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省级。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3万元,主要原因:省医疗保障局为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2018年没有财政预算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万元,占100%;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我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我局为2018年年底新组建单位,2019年年初预算不包含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以下各项内容如金额为0,仍需进行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河南省医疗保障局为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2018年,我局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9年,我局拟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3000万元,其中:省直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费2800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省级5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8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我局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1项,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专项(省级),金额5000万元。我局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河南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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