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技能扶贫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主题分类:  职业能力建设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技能扶贫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9-02-19
发布日期:  2019-03-08
发文字号:  豫人社〔2019〕7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技能扶贫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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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各有关技工院校:为深入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的实施意见》工作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技能扶贫专项行动。现将《河南省技能扶贫专项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联系人:李哲   武化雨联系电话:0371—6969010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2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河南省技能扶贫专项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河南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顺利完成我省技能扶贫工作任务。现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实现从“授鱼”向“授渔”转变,聚焦大别山革命老区等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深入实施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不断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进一步完善针对贫困地区、困难群众的技能培训、技工教育政策,以更高质量的培训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新的贡献。二、目标任务大规模开展贫困地区职业技能培训,对2019年全面脱贫的贫困县开展精准技能帮扶职业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坚持“一村一品、一乡(镇)一业、一县一特色”,年底前实现有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的贫困群众培训全覆盖。深入实施技能脱贫技校行动计划,开展技师学院、特色技工学校定向帮扶活动,按照“院到县、系到乡、人到村”的原则,对贫困县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技能人才培养给予全力支持。坚持项目带动,大力实施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将40%以上的年度工程预算用于支持贫困县发展。三、主要措施(一)大规模开展贫困地区职业技能培训1加强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和《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推行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完善技能培训和鉴定评价政策,提升培训基础能力。推进贫困地区公共实训基地、返乡创业孵化基地、高技能人才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提升本地区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为县域经济特色品牌建设奠定基础。加大培训资源整合力度,依托优质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贫因地区技能开发和技能帮扶活动。2扩大贫困地区职业技能培训范围。针对不同困难群体开展多样化、差异化培训。突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培训特色,将技能脱贫培训送到千家万户。紧扣重点,引导性开展劳动力转移就业、乡镇扶贫车间、村社代工点等就地就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更高质量的就业。积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订单制等以企业为主体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的企业,积极招收贫困劳动力。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联合培养中,给予优先支持。鼓励企业在贫困地区建立长期劳动力培训基地。扩大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支持范围,对学习能力较强、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人员,同时开展创业培训和生产技术技能培训,全力帮扶学员实现就业创业。3优化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有效性。坚持“深入一线、服务下沉、精准入户、帮扶到人”,在提供免费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服务的同时,对培训期间的贫困劳动力给予生活费补贴。深度贫困县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年可享受两次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可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基础上再上浮30%,提高有效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的积极主动性。根据贫困人员实际情况,灵活提供集中培训、弹性培训、课堂教学、工厂实训、多媒体资源培训等多种培训方式。充分发挥我省人社系统“互联网 职业培训”平台作用,采取网上教学和现场实训相结合的方式,为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优质的职业技能课程和资源,使学员看得懂、学得会、用得上。(二)扎实推进技工院校扶贫攻坚1广泛发动技工院校积极承担技能扶贫任务。引导优质技工院校深入贫困县、贫困地区开展技能下乡、技能帮扶、委托培训以及招生宣传等多种形式的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发挥技师学院、特色技工学校示范引领作用,在省政府认定的20所技师学院中,开展技师学院对口精准技能帮扶行动。以技师学院为主体,与2019年脱贫摘帽的贫困县,签订技能扶贫共建协议。协议内容主要包括:指定专业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技能培训;指导帮助贫困县职业院校或职业培训机构共建培训平台;帮助提升贫困县师资培训能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主动接纳招收贫困地区适龄生源;定期在贫困地区开展技能展示活动等。发挥基层扶贫机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及时了解掌握技能培训需求,形成结对帮扶关系网络。各相关院校要成立专门技能扶贫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与招生工作结合,深入到县、乡镇(街道)和村,做好宣传动员,扎实推进精准技能扶贫行动。2支持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特色发展。将办学条件完善、教学质量好、专业特色鲜明的技工院校,确定为承担技能扶贫重点院校,并向社会公布,方便贫困地区生源选择就读。支持贫困地区合理设置职业培训机构和技工院校。为贫困地区职业培训机构和技工院校免费提供多媒体培训资源支持。鼓励院校采取专业联建、师资交流、教研共享、网上课堂等多种渠道和方式援助贫困地区培训机构和技工院校改善基础条件、提升培养质量、扩展办学规模。关注因客观原因(条件)影响,无法实现外出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需求,引导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开展电焊、缝纫加工、手工制品、土特产品简加工等,能够实现就地就近就业的职业培训。3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技工教育校企合作紧密、就业前景良好等特点,支持院校优势专业与企业,特别是贫困地区企业开展深度合作。采取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联合招收“扶贫助学定向班”、“订单班”等方式,解决贫困人员就业后顾之忧。鼓励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根据用工需求与技师学院联合,共同培养贫困地区人员,切实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从根本上解除贫困人口就业困难。企业在提供实习就业岗位时,应优先考虑录用符合招聘条件的贫困地区建档立卡人员,并在培训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助学援助,给予生活费补贴,提供爱心奖(助)学金等。(三)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扶贫1支持贫困县建设技能培训基地项目。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在工程年度项目资金中拿出总预算的40%,支持建设20个贫困县省级城乡劳动者转移就业培训品牌基地,给予每个项目奖补资金400万元。鼓励承担项目建设的职业院校为建档立卡在校生,有针对性的设立(增加)勤工俭学岗位,达到提高就业能力,树立战胜贫困的信心和勇气。2免费提供贫困人员技能培训。调整工程项目建设目标任务,鼓励在贫困地区建设的“城乡劳动者转移就业培训品牌基地”、“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项目,开设以家政服务、养老服务、手工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电商服务、现代物流等为专业的技能提升培训,并应主动承担地方贫困人员、城镇失业困难群体等重点群体的技能培训任务。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贫困县建设项目,开展技能扶贫培训专项绩效检查评估。(四)加大支持力度1 落实各类资金补贴。一是严格落实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培训费、鉴定费政策,全省技工院校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全日制在校生免除学杂费、书本费。各院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对贫困地区学生给予交通补贴、生活补助等的具体措施。二是严格落实(豫人社〔2017〕71号)文件要求,对贫困劳动者免费参加所在地(或技工院校在贫困县)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含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给予伙食、住宿和交通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30元/人 ·天;补贴标准按照交通费和住宿费发票据实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300元。伙食补助采取补给培训机构与直补个人相结合办法,住宿补助补给培训机构,交通补助直补个人。 2强化奖励激励。参加对口帮扶的专家、教师支教服务期作为基层工作经历,记入个人档案。各技工院校在核定绩效工资时,要对参与扶贫工作的教师给予倾斜支持,并在年度本单位、本系统评选评优、岗位聘用、职级晋升、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开展技能扶贫工作突出的院校(或单位),在申报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项目、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建设、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项目(含国家级、省级)、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以及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等工作中,给予优先支持。四、工作要求(一)夯实工作基础。坚持和加强党对技能扶贫工作的领导,强化政治责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做到人本化认定、动态化认定和精准式认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扶贫部门建档立卡数据基础上,协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精准技能扶贫工作。一是摸清底数,精准界定范围。准确掌握建档立卡困难人员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档案,明确帮扶重点。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适度扩大技能培训比例,对贫困县劳动者开展技能培训。二是问需群众,精准设置培训。关注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培训需求,登记培训需求台账,结合就业愿望、创业意愿、入读技工院校等需求,分类实施培训,尽最大可能给予保障。三是扎实开展,严格实施过程。技能脱贫培训应按“开班申请、受理审核、过程管理、考核鉴定”程序实施。对培训过程中出现的临时问题或应急措施,各地应在报请贫困县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调整实施。(二)狠抓工作落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脱贫攻坚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狠抓工作作风,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基层一线组织开展培训调研督导,狠抓工作落实。各省辖市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明确监管责任、严格资金管理,逐级传导压力,将技能扶贫工作“做实、做强、做亮”;各贫困县要提高工作认识,积极配合此次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各有关院校和培训机构要主动联系对口地区,坚持问需困难群体,扎实推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省扶贫办)对技能脱贫培训任务完成好的单位要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政策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三)优化补贴方式。一是要按照(豫财社〔2018〕8号)和本通知要求,落实培训补贴政策,确保贫困群众“应培尽培、能培尽培”。二是要简化补贴申领程序,积极推行“网上申报、网上申请、联网监控、在线核查”,对能够依托管理信息系统或相关单位共享等方式获得单位信息、个人情况及培训情况的,可直接核拨补贴资金。具体操作细则由各省辖市人社部门会同扶贫、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四)加大宣传力度。各贫困县人民政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技工院校要广泛宣传技能扶贫服务内容。一是要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基层工作平台、基层扶贫机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农村基层组织熟知技能扶贫专项行动相关政策、扶持就业创业、服务企业措施等内容,并将政策内容送到每个有需求的困难群众家中。二是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运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体载体,宣传国家和我省、市就业培训、就业创业、就业服务等政策,宣传技能脱贫和就业创业成功典型事例,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贫困人口接受技工教育、参与技能培训和参加就业创业活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19年2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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