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继续引导我省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我厅决定开展2019年度“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申报(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新申报对象:在省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二)复核对象:2017年度河南省“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 二、主要条件 (一)通用条件 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不少于800万元。2017年、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 (二)专项条件 1.专业化。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户群、某一产品的细分区段,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名列前茅或全省前5位。 2.精细化。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或先进知识,R&D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4%,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2项以上(含2项)、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5项以上(含5项)。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特色化。产品或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的特点。近两年内主持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1项以上。 4.新颖化。拥有强大原创能力、创新活力和价值潜力,具有一定规模的估值和融资吸引力,适应消费者(包括生产性消费和生活性消费)行为的改变,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入选为省“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已入选为省“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的,取消其资格: 1.在申报(复核)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近两年内发生过影响较大的安全、质量事故的; 3.有偷税、漏税行为的; 4.企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环保不达标或近两年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 6.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 1.网上申报: 申报(复核)企业需登陆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按网上申报操作流程(见附件4)完成注册后进行在线填报。 2.书面申报: 申报(复核)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需填写《河南省“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申请(复核)表》(见附件2)、《河南省“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见附件3)并提交其他所需的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或有关省级行业协会。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二)有关省级行业协会可直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10家以内本行业的优质中小企业。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有关省级行业协会对申报(复核)企业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企业名单,排序后正式行文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从评审专家库中选取专家,对企业申报(复核)材料进行审查和评议,形成初步名单。经综合研究后,在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优质中小企业,纳入河南省“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库。 五、培育和管理 (一)将“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作为重点,在政策支持、融资服务、人才培训、市场开拓、培育提升等方面优先提供适需有效的服务。 (二)对“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每两年筛选(复核)一次。对不参加复核或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将从河南省“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库中移出。 (三)获选“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将纳入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并按要求定期报送相关信息。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请各单位于2019年4月30日前正式行文将《2019年度河南省“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及申请(复核)企业的纸质、电子材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请书和有关表格可从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中国中小企业河南网下载。) 联系人:刘一凡 王 宇 电 话:0371-65507615 邮 箱:gxwmyjjfzc@163.com 附件:1. 河南省“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申报(复核)材料清单 2. 河南省“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申报(复核)申请表 3. 河南省“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申报(复核)材料真实性声明 4. 河南省“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5. 2019年度河南省“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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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9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申报(复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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