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预拨2019年省重大科技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预拨2019年省重大科技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发布人:科技文化处 发布日期:2019-03-30 文件号:豫财科〔2019〕24号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科技局: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9年省直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豫财预〔2019〕83号)和省科技厅《关于报送2019年度省科技专项资金细化结果的函》(豫科条〔2018〕45号),经研究,现预拨你市(县)2019年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经费预算 万元(详见附件,列2019年“2060402-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功能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具体用向列入相应科目),待省组织项目验收考核后,再根据清算文件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
请按照《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17〕120号)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并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附件:预拨2019年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经费预算表 2019年3月30日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9年省直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豫财预〔2019〕83号)和省科技厅《关于报送2019年度省科技专项资金细化结果的函》(豫科条〔2018〕45号),经研究,现预拨你市(县)2019年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经费预算 万元(详见附件,列2019年“2060402-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功能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具体用向列入相应科目),待省组织项目验收考核后,再根据清算文件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
请按照《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17〕120号)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并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附件:预拨2019年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经费预算表 2019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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