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二批河南省企业上云服务提供商名单的通知(豫工信产融〔2019〕123号 )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第二批河南省企业上云服务提供商的通知》(豫工信办产融〔2019〕53号)有关要求,经过企业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航天云网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34个单位(联合申报)入围第二批河南省企业上云服务提供商名单,其中航天云网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 14家单位(联合申报)为云平台服务商,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等 20家单位为云应用服务商。
    第二批河南省企业上云服务提供商名单,与第一批河南省企业上云综合云平台服务商名单(豫工信产融〔2018〕106号)共同构建河南省企业上云供给资源池。请企业上云供给资源池入选服务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河南省制造业特点和企业实际,积极为上云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豫政〔2018〕14号)和《河南省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豫政办〔2018〕23号)要求,组织企业使用供给资源池入选服务商提供的资源服务,推动企业上云工作创新发展。     附件: 第二批河南省企业上云服务提供商名单.docx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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