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5日是我国第26个防治碘缺乏病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科学补碘益智,健康扶贫利民”。为做好今年的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9年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9〕4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盐行业管理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巩固碘缺乏病消除成果
各级盐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按照盐行业管理职责,发挥部门优势,落实食盐加碘的防治措施,持续巩固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成果,确保打赢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战。
二、强化部门职能,因地制宜做好本地区的食盐精准供应工作
各级盐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规范碘盐和未加碘食盐的供应范围和渠道。在碘缺乏地区,指导食盐定点企业主要销售盐碘含量为30mgmg/kg(波动范围21-39mg/kg)的碘盐,确保合格碘盐覆盖率在90%以上;在水源性高碘地区,指导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销售未加碘食盐为主,确保未加碘食盐覆盖率在90%以上。对不符合我省盐碘含量规定的食盐产品,各级盐业主管部门要书面通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进行整改。
三、积极配合省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科学补碘的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盐业主管部门要结合今年“5.15”防治碘缺乏病日的活动主题,配合当地卫健部门,因地制宜,分类宣传;本着简约高效、受众易于接受和任务导向,多措并举,提高宣传效果。
各级盐业主管部门在本地活动结束后,及时汇总整理本地区的碘盐和未加碘食盐的供应及宣传活动情况,在5月30日前上报省工信厅。
联系人:赵建华 电 话:65507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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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