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农民工工作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9-05-31
发布日期: 2019-06-06
发文字号: 豫人社办函〔2019〕147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脱贫攻坚开展以来,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强化正向激励,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扶贫工作深入持续开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通报表扬一批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因直管县扶贫工作归省辖市统筹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不再单列,由省辖市统一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及名额 (一)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拟通报表扬一批扎实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脱贫攻坚工作的省辖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共计90个,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无需申报。 (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脱贫攻坚工作先进个人。拟通报表扬一批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共计100人。推荐范围为市、县(区)、乡(镇)三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扶贫工作人员,具体推荐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申报推荐条件 (一)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工作,创新扶贫思路,拓宽扶贫路径,取得突出成效,获得社会认同,有健全的工作机制,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过硬,遵纪守法。 (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脱贫攻坚工作先进个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钻研业务,真抓实干,成绩突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群众公认。 三、申报推荐程序 申报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一)先进单位申报推荐。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先进单位推荐工作,统一由各市人力资社会保障局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汇总后,以各地市为单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报送。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需填报《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脱贫攻坚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需填报《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脱贫攻坚先进单位推荐表》(见附件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对申报和推荐材料汇总审核,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后,研究确定通报表扬的先进单位。 (二)先进个人推荐。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等额推荐拟表扬先进个人,并将《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4)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汇总审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后,研究确定通报表扬的先进个人。 四、申报推荐要求 (一)确保推荐质量。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好中选优,要着重考察单位(个人)在脱贫攻坚中的综合表现,把当地人社部门涌现出的人社扶贫基层工作先进典型推荐上来。 (二)限定评选范围。原则上,被《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2018年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履行脱贫攻坚专项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的通知>》(豫脱贫办〔2019〕24号)、《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全省2018年度脱贫工作成效考核情况的通报>》(豫脱贫组〔2019〕5号)文件点名批评的县级单位,不作为本次申报推荐对象。 (三)严格报送时限。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于6月6日(星期四)18:00前将申报推荐表(附件2.3.4)PDF扫描件及汇总表(附件5)Word电子版发至邮箱hnsnmgb169@126.com,同时将原件寄省厅农民工工工作处(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D621B房间)。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催报。 联系人及电话:尤永芝、任胜利 0371-69690355
附件: 1.《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脱贫攻坚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脱贫攻坚先进单位申报表》 3.《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脱贫攻坚先进单位推荐表》 4.《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推荐表》 5.《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脱贫攻坚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2019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农民工工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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