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第一批自查核定达标单位的公示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及《关于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8〕140号)的部署,中小企业办依据《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豫科〔2019〕35号)、《河南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豫科〔2013〕84号)要求,对2018年12月31日前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组建)和大学科技园进行了自查核定,经厅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第一批达标单位名单给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19年6月17日至6月2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均可向省科技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注明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注明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异议若涉及保密内容需事先说明。
    联系电话:0371-86561637,86561697
    监督电话:0371-86539160
    通讯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227房
    邮政编码: 450008
    联系邮箱:hnskjqyfhq@126.com    附件1: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第一批自查核定达标单位名单
    附件2:省级大学科技园第一批自查核定达标单位名单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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