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主题分类:  就业促进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9-06-21

发布日期:  2019-06-27

发文字号:  豫人社明电〔2019〕15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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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就业创业工作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省201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担负起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政治责任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承载着千万家庭的希望,关系到年轻人的未来,也是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保障。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对确保完成2019年全省新增城镇就业110万人重点民生实事至关重要。近年来,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每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80%以上,年底总体就业水平保持在90%以上,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大局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今年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达到61.3万人,同比增加4万人,增量、总量均居全国第一,就业工作任务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勇于担当作为,切实抓紧抓好,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总体稳定、质量不断提升。

二、精准施策,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重点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聚焦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夯实实名制就业工作。将实名制工作贯穿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全过程,根据就业需求分类确定就业创业服务清单,有针对性的提供岗位信息、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就业服务和政策支撑。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从今年起在高校毕业生离校时,7月份同步启动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衔接工作,7月底前完成交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做好工作争取主动,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户口和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相关责任部门要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就业协议造假行为,为精准管理和服务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支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加强与属地高校沟通协作,迅速启动信息核查,确保重要信息真实完整;适时更新就业状况、政策服务落实等内容,全面掌握就业相关情况,确保毕业生离校前后、就业前后的实名制就业工作高效有序、无缝对接。

(二)全面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创业工作。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和深化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思想教育,引导毕业生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与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原更加出彩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河南分市场、省级毕业生就业分市场、高校校园就业市场的主渠道作用,举办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的现场和网络双选会。要加大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力度,深入宣传解读国家和我省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体帮扶。持续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继续做好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扶持工作,广泛发动学生参加“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要通过组织开展毕业典礼、主题班会等活动,营造文明、有序的离校工作氛围,确保毕业生文明离校和校园安全稳定。

(三)鼓励支持多渠道就业。要着眼于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鼓励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充分挖掘就业潜力,有效扩大与大学生知识技能、就业意愿相吻合的岗位供给,加大支持力度,落实好相应的用工指导、社会保障和就业扶持政策,引导毕业生主动适应新业态、新用工方式,实现多元化就业。统筹实施各类基层服务专门项目,完善和落实相关保障措施,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要深入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鼓励大学生到基层、中西部和边远地区接受锻炼、增长才干。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社保补贴等。支持大学生参军入伍,落实好升学复学、就业创业服务等政策。

(四)全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创业创新对实现城镇新增就业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和明显倍增效应。要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创业创新门槛,优化营商环境,让更多有能力有条件有意愿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参与创业创新活动。要加快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落实,增强初创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要针对各类创业大学生的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开展多层次的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

(五)精准推送就业指导服务。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指导,利用校企合作等资源搭建实习实训、职业体验平台,增强毕业生职业认知。要广泛应用“互联网 就业创业”工作平台,积极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类别的精准招聘、智慧就业信息服务。要利用网上网下积极推送就业岗位信息,组织就业指导师深入各高校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形势,合理设定就业预期,引导他们积极就业、理性择业。在毕业生离校高峰期,要密集开展就业招聘行动,组织更多专业化小型化的定向专场招聘。要鼓励推广定制化订单式就业服务,对每一名求职毕业生至少推送3次有针对性的岗位信息、政策服务信息,促进供需匹配,帮助高校毕业生尽快找到合适的工作。要将本地政策清单、经办流程、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梳理打包,公开发布并精准推送给有需求的毕业生和失业青年。要着力优化创业环境,继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行动,严厉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宣传和以求职就业、上岗培训为名的信贷陷阱,畅通维权信息投诉渠道,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过程的合法权益。要规范企事业单位招工用人制度,禁止招聘环节的就业歧视,促进女性毕业生公平就业。

(六)着力做好重点人群就业帮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盯各类困难高校毕业生,切实做好分类帮扶和就业托底工作。对慢就业或灵活就业特别是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加强积极就业观的宣传,有针对性开展精准帮扶,组织其参加职业培训,提高就业技能,也可组织其参加全省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和青年就业启航计划,提升就业实践能力。对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及时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并落实一对一援助措施。对建档立卡贫困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难以通过市场就业的,要通过提供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兜底安置。

(七)着力提升就业竞争力。要搭建社会实践实习实训、职业体验等平台,创造条件让学生深入生产生活一线,培育奋斗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培养更多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要完善就业情况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方案联动机制,通过就业反馈推动专业设置调整,办出专业特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的切合度。各高校要完善毕业生就业统计责任制和毕业生动态监测机制,加大毕业生就业工作队伍培训力度,对毕业生签约就业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发现违反教育部就业统计“四不准”的行为要严查严处,真正把精力用在提升教学质量和学生就业能力上来。

三、凝聚合力,切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本地区促进就业工作的主体责任,专题研究部署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共同参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统筹谋划,推动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重点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管理服务工作。教育部门要重点做好离校前高校毕业生的相关就业管理服务工作。去年底,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8〕41号),各地各部门也制定出台了实施办法、工作方案等配套文件,要抓好政策落实。要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今年敏感节点多,总体防风险保稳定的压力较大,稳就业压力更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认真梳理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做到及时排查、科学防范、有效化解,重点防范化解利用就业问题炒作敏感事件。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当地主流媒体,主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及重大政策措施宣传工作,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发布正面声音,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良好氛围。继续开展“筑梦未来与你同行”就业创业政策主题宣传活动,要在青年人中选树一批在基层建功立业的典型,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去就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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