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郑煤集团超化煤矿和大平煤矿生产能力变更的公告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06-28 河南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按照《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国家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有关政策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郑煤集团超化煤矿、大平煤矿2处矿井生产能力进行核减,现将变更情况公告如下:超化煤矿生产能力由180万吨/年核减为120万吨/年,大平煤矿生产能力由90万吨/年核减为80万吨/年。 特此公告。 2019年6月28日 标签: 上一篇: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拟命名公示 下一篇: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网络安全及信息化建设情况专项调研的通知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