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主题分类:  综合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9-07-12

发布日期:  2019-07-17

发文字号:  豫人社办〔2019〕50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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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厅机关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协调推进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工作。以建设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为目标,坚持练好内功、树立形象,找准问题、勇于改革,持 续推进、真正提升,整体推动我省人社系统服务窗口的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标准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精准对标对表

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是系统行风建设的关键基础性工作。各地要在合理配置人员、提升服务能力、规范服务行为、完善保障措施上全面对标对表,逐条逐项改进提升,确保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三、抓好组织实施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加强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作为提升系统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具体措施、建立问题台账、抓好任务落实,及时与省厅沟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矛盾。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和财务管理规定,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人社窗口单位所需经费。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的意见.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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