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有关行业协会,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充分发挥标准在促进我省工业发展和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根据我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工业信息化先进团体标准的实施方案》以及省市场监管局《2019年河南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我厅决定在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组织开展2019年度工业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及河南省地方工业标准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及立项重点
(一)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
具有法人资格的协会、联合会、学会、商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通信业领域团体标准均可参加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的申报。申报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应至少实施6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且技术水平较高、应用效果较好,对促进工业通信业质量品牌提升、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强引领作用,具备较好的系统性和体系性。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主要包括:
1. 填补国家和行业标准空白的创新性团体标准;
2. 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性团体标准;
3. 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制定的团体标准。
(二)地方工业标准立项
2019年申报立项的地方标准主要包括: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为重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标准;高端装备制造、消费品、循环经济等领域的标准。
二、申报要求
(一)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由社会团体自愿申请,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二)社会团体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时提交两项及以上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应结合团体标准的整体应用效果,按申报优先级排序填写《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
(三)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做好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及地方工业标准立项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
(四)厅机关有关各处室可按分管行业,对有工业标准立项需求的,直接推荐至科技处汇总申报。
(五)申报的项目应从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作出充分论证和验证,确保申报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
三、材料要求
(一)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
1.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 团体标准发布文件(或复印件);
3. 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
4. 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5. 团体标准的正式发布文本;
6. 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可多份,见附件3);
7. 对于已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19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寄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同时在线申报电子版(网址:http://ttbz.miitstd.cn),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保持一致。
(二)地方工业标准
1. 项目申报单位登陆《河南省地方标准公共服务平台》,在“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出立项建议,填写《河南省地方标准项目申请表》(见附件4),并提交规定的材料。
2.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并加盖公章后将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广胜 路正红
电 话:0371-65509943
电子信箱:hngxtkjc@126.com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科技处
邮 编:450018
附件:1. 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
2. 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
3. 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
4. 河南省地方标准项目申请表
5. 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汇总表 附件1-5下载.doc
2019年8月7日
豫工信办科〔2019〕157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9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及河南省地方工业标准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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