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19年度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国内师资培训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主题分类:  职业能力建设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19年度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国内师资培训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9-08-07

发布日期:  2019-08-09

发文字号:  豫人社函〔2019〕184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19年度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国内师资培训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标签: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深入推进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1 15”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技领〔2019〕1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9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豫人社函〔2019〕137号)要求,不断提高我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水平,现就实施2019年度国内师资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9年度国内师资培训项目主要面向我省职业院校教师,名额共200人,其中技工院校、中(高)等职业院校各100人。参加师资培训的教师(以下简称“学员”)须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所教专业与培训专业相符,师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原则上从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选派参训人员。

二、培训基地和专业

2019年度国内师资培训由4个国家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承担。具体培训专业如下: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全国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中心):电气自动化与教学资源库建设(25人),现代物流(25人),共50人;

广东省国防科技技师学院(全国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中心):工业机器人(25人),数控加工(25人),共50人;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机电一体化专业,面向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共50人;

华中科技大学:护理专业,面向全省开设护理专业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共50人。

各专业培训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培训形式和内容

(一)培训形式。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企业实践交替的方式进行。

(二)培训内容。

1.专业知识与技能训练。学习本专业领域的前沿理论知识、先进技术,进行专业技能训练。

2.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学习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国内外先进职业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精品课程开发、微课开发、数字化课程开发、一体化课程开发等。

3.企业实践活动。了解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生产技术、岗位规范、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进行关键岗位实践和技能训练,学习积累生产实践经验。

4.分组研讨与教学演练。总结专业培训和企业实践情况,进行教学方法训练,组织教学研讨与交流,开展备课、说课及教学演练等活动。

四、工作流程

(一)学员推荐。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按照师资培训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2)落实参训人选,组织参训教师需填写《2019年度师资培训项目学员推荐表》并加盖学校公章(一式3份,见附件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统一填写《2019年度师资培训项目培训人员汇总表》(一式2份,见附件4),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材料上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将《2019年度师资培训项目培训人员汇总表》于2019年8月12日前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属学校汇总表可直接上报;中(高)职学校汇总表由省教育厅汇总后统一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电子版汇总表请发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邮箱hnqmjnzx@163.com和省教育厅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办公室邮箱zhiyepx@126.com。《2019年度师资培训项目学员推荐表》三份由学员交到各自培训机构,待培训合格结束后,由培训机构统一盖章寄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三)学员报到。参训教师按照相关培训基地规定时间参加培训,报到需携带《2019年度师资培训项目学员推荐表》、身份证、教师证等证件。

五、学员管理

参加培训的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班有关规定。学员须按照培训基地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培训基地说明理由,并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延期报到时间不得超过1天。延期报到超过1天或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并由培训基地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报。对受到通报批评的学员,将取消其两年内参加任何省级、国家级相关培训的资格。

培训实行考勤制度,学员应自觉遵守培训基地纪律和规章制度,高标准完成学习任务。因故不能参加培训活动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对累计请假超过2个教学日或无故旷课1次者,不得评为优秀学员;对累计请假超过5个教学日或无故旷课2次以上者,不予结业,已发生费用由学员所在学校或个人负担。

培训结束后,培训基地将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将反馈学员所在院校。对成绩合格者,由培训基地颁发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结业证书》,作为教师岗位职务聘任、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同时组织开展优秀学员评选活动,对优秀学员予以通报表扬。

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出勤情况、学习情况、考核情况等,由培训基地统一汇总提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作为最终拨付培训经费的重要依据。

六、经费安排

2019年度国内师资培训项目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15天以内的培训按照每天综合定额450元;超过15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交通费用由人员派出单位负担。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期间,如出现需调换培训专业、增减培训人数的情况,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可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申请,统一酌情调配。

(二)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牛励耘  姜河舟

0371-69690107  0371-69690370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联系人:刘娜

联系电话:0371-69691788

省财政厅社保处

联系电话:0371-65808705

 

附件:1.各培训基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及联系人.docx

2.2019年度省外师资培训项目培训名额分配表.docx

3.2019年度省外师资培训项目学员推荐表.docx

4.2019年度省外师资培训项目人员汇总表.docx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19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